为新公司取名的规则:
规则一:同行业字号不能重复
公司名称具有排他性,必须能够把各个不同的公司区别开来,因此字号部分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不得与已经注册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在字体、读音、含义等方面相同,选择时尽量自己原创。
规则二:不得含有违禁字/词汇
为公司取名时人们多多少少都会带一点个人情感,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但不能故意给公众产生混淆。登记机关明确规定了不少禁用字/词汇,比如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词、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词,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词等等。
规则三:公司名称结构需完整
构成公司名称的基本要素有四项——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所有公司都要照着这个结构取名吗?大部分初创公司是这样的,如果你不想要行政区划部分就必须有足够金额的注册资本,如果你不想要行业特点部分除了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还得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