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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云南征求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意见

时间:2025-06-10 11:18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要求,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结合云南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

二、延期时限凡有效期在2025年6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继续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延期期间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自助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延期期间资质办理

延期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新申请和增项业务,只受理资质简单变更和注销业务。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发工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1-6523545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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