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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20 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我部于2023年5-11月组织开展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计抽取46家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涉及20个省份,对其中15家单位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其中3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程序,确认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热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家公司取得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在我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逾期未改正。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我部正式对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热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

后续,我部将持续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划编制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规问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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