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
  • 顾问
  • 资讯
400-047-0007

云南2023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3-08-09 11:19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 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3年7月10日一7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7 号)《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网络核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63 家建筑业企业(含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进行检查。经查,云南乾兆元科技有限公司等 22 家企业合格; 云南友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38家企业不合格;3 家建筑业企业已注销其资质 (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责令云南友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和澜沧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检查之日起 90日内向具有相应资质审批权限机关提交整改材料进行整改 ( 见附件),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具有相应资质审批权限机关撤回其相应资质。责令云南融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检查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属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置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有关要求

(一)受检不合格企业应积极整改,并向相应资质审批权限机关提交整改材料;建筑业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分立合并,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二)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导属地企业认真整改,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后应及时按规定核验,并于每月 30 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相关整改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视情对州市相关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迟缓,影响全省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正常推进的,将约谈相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王丰瑞、谭雪原,0871一64320971。

附件: 2023 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表

TAGS:双随机、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