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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6-30 11:16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3]2号)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即日起至 2023年11月底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一云南)中随机抽取的在建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抽查范围为 2023 年新开工仍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 (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专业承包合同的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视同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依托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检查在建项目“一金七制”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平台动态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程序,依法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公正执法,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检查依法有序进行,相关结果按程序依法公开。

(三)严肃纪律,认真整改。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向基层和检查对象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检查及整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州(市)组织准备,在现场检查前可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档案备查并如实配合核查问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进行销号管理。州(市)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 2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属地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0871一6432097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871一6719575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

TAGS:双随机、一公开